中華書局創(chuàng)始人陸費逵先生(左五)、與工人、專家合影

中華書局創(chuàng)始人陸費逵先生(左五)、與工人、專家合影

1906年,陸費逵在一篇文章里指出,中國人之所以“知有鄉(xiāng)誼而不知有國家觀念,知有省界而不知有國家種界”,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方言不一”。因此,要凝聚“全國人心”,就要從“統(tǒng)一語言”做起。這段話可以看作對國語運動基本思路的高度概括。顯然,自一開始,方言就和“分省界、判同鄉(xiāng)之成見”聯(lián)系起來,成為國語運動主要的針對對象。20世紀20年代中期之后,在有些“革命家”眼里,方言更是成為“封建”勢力的表征。與此同時,作為鑄造“國家觀念”的利器,國語則被提升為確立“國民資格”的要件。1923年,黎錦暉宣布:“不懂中華國語的人,當然沒有中國公民的資格?!辈痪蒙蚨麈?1864—1949)也提出:“不論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都要懂得國語,假使不懂國語,就是沒有國民的資格?!?/span>

不過,對方言紛歧的批判,是否即意味著國語運動應把打倒方言作為一個努力目標?按照“一個民族,一種語言”的原則,答案自然是肯定的。1902年,《外交報》刊發(fā)的英國傳教士“利君”的演說便預測:“中國茍能永遠自主,則各地土音,必盡易為官話。將來鐵路大通,往來便易,復多設學校,教化齊同,土風之不操,有斷然者。”那么,語言的統(tǒng)一即“土風”的絕滅。1910年,由日人主辦的《盛京時報》發(fā)表了一篇倡導國語統(tǒng)一的文章,提及西方“宗主國”禁止殖民地人民使用“土語”,“以消殺其故國之思”。這些例子隱含了兩個假定:語言塑造了人的認同,而方言所代表的認同和國語的認同是對立的。

中國的國語運動同樣是從第一個假定出發(fā)的,但對于第二個假定,則有不同的看法。它的不少領袖人物都明確宣稱:國語和方言并非你死我活的關系;在統(tǒng)一國語的同時,也應容許甚至鼓勵方言的存在與發(fā)展。比如,早在1911年,陸費逵就提出,國語須求“語音完備”,而中央教育會議通過的統(tǒng)一國語辦法案“僅以京音為準”,不能囊括各地方音,他擔心“將來各省之音,勢必歸于消滅”。作為國語運動最早的倡導者和積極參與者之一,這段話清楚表明了他的態(tài)度:國語統(tǒng)一不能以方音湮滅為代價。

《吳歌甲集》

《吳歌甲集》

這方面更為自覺的思考是隨著白話文運動的推廣而展開的,主要與兩個因素有關。一是胡適所說的“活文字”的概念,它被拿來論證方言寫作的合理性。朱執(zhí)信提出:對于“一般”中國人來說,“文話是中風麻痹的,國語是還沒有活的,真正活的還是土語”。因此,大部分寫給本地人看的文章都可以“用土話做”。二是歌謠運動,其初衷本是搜集民間文藝,為國語和國語文學提供“最需要的參考材料”,但如同周作人所說,“歌謠原是方言的詩”,二者具有一種天然的親緣性。在歌謠運動中,如何記錄方音和方言日益成為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這不但推動了方言調(diào)查和研究的開展,也刺激了學界對方言文學的關注。其中的一個標志性事件,當屬1926年年初顧頡剛搜集整理的《吳歌甲集》出版,胡適、沈兼士、俞平伯(1900—1990)、錢玄同、劉復都給此書寫了序言,紛紛為“方言文學”背書。

新文化運動者對方言和方言文學鼎力相助,是出于多方面的考慮:既有實用性質(zhì)的(即“與普通人發(fā)生交涉”的需要),又有美學性質(zhì)的(方言的表現(xiàn)更為活潑),或從價值論立場出發(fā),或來自學理的考量。就方言與國語的關系而言,他們多強調(diào)二者互為依賴,密不可分:方言是國語的形成條件,也為后者的進一步發(fā)展提供了資源。錢玄同提出,“方言是國語底基礎”,它“是幫國語的忙的,不是攔國語的路的”。周作人建議,方言中有許多可以補充國語不足的表述方式,應“正式的錄為國語”。胡適更指出:“國語不過是最優(yōu)勝的一種方言?!边@個表達的意思很清楚:國語雖然“優(yōu)勝”,但也還是“方言”,與其他方言相比,性質(zhì)并無根本不同。語言如此,文學亦然。胡適強調(diào),“今日的國語文學在多少年前都不過是方言的文學”,方言文學中“那最有普遍性的部分”漸漸為大家所接受,才成為“公認的國語文學的基礎”。因此,“國語的文學”是“從方言的文學里出來的”,而其最終“仍要向方言的文學里去尋他的新材料、新血液、新生命”。

其實,胡適根本就懷疑“國語統(tǒng)一”的可能:“國語統(tǒng)一,談何容易。我說,一萬年也做不到的!無論交通便利了,政治發(fā)展了,教育也普及了,像偌大的中國,過了一萬年,終是做不到國語統(tǒng)一的?!闭Z言總會變化,“誰也不能專憑一己的理想”使其整齊劃一。更重要的是,這還不只是“能不能”的問題,也是一個“要不要”的問題:“國語統(tǒng)一,在我國即使能夠做到,也未必一定是好?!焙m認為,在國語文學之外,中國還“有兩種方言文學,很值得而且一定要發(fā)展的”,即吳語文學和粵語文學。它們各自表現(xiàn)了“一部分文學的精神”和“一部分民族的精神”,應獲得“自由發(fā)展”的機會。直到晚年,他還重申:“當初我們提出國語文學時,我們不注重統(tǒng)一。”針對臺灣的國語推廣運動,他也在各種場合呼吁,對方言“不要嚴格的限制”,應聽其“自然”。

俞平伯和錢玄同的態(tài)度也不遑多讓。俞氏宣布:“我贊成統(tǒng)一國語,但我卻不因此贊成以國語統(tǒng)一文學。”從事實上說,“方言文學的存在——無論過去,現(xiàn)在,將來——我們決不能閉眼否認的,即使有人真厭惡它”。從價值上說,“方言文學不但已有,當有,而且應當努力提倡它”。因為它才是“現(xiàn)在真的活人們口中所說的”,最能反映“真我”:“我覺得最便宜的工具畢竟是‘母舌’,這是牙牙學語后和小兄弟朋友們搶奪泥人竹馬的話。惟有它,和我最親熱稔熟;惟有它,于我無纖毫的隔膜;惟有它,可以流露我的性情面目于諸君之前?!边@里的理由和朱執(zhí)信相似,但更側(cè)重從“個性”角度立論;“牙牙學語”一句,尤其刻畫出一幅天真純潔、不被社會“污染”的圖像。這些都意味著,方言自有其獨立價值,不需依附于國語。錢玄同說得更直接:方言是“一種獨立的語言”,方言文學“是一種獨立的文學”;“它們的價值,與國語跟國語文學同等。它們決不會因為有了國語文學而滅亡,它們也決不是因為國語需要它們做原料而保存。它們自己發(fā)達,它們永遠存在”。

錢玄同隸書

錢玄同隸書

值得玩味的是,俞平伯特別在文中聲明,自己的見解“自然和國語熱的先生們有點背道而馳的樣子”。錢玄同便專把此話拈出,“一本正經(jīng)”地反駁道:“平伯先生提倡方言文學,我完全同意;但他認為提倡方言文學跟提倡國語文學有點背道而馳,這話我卻不同意?!逼鋵?俞平伯不過是在諷刺那些“國語熱的先生們”,錢氏對此當然心知肚明;他故作莊語,乃是自覺配合俞氏演一出雙簧。俞平伯挖苦的是什么人,錢玄同清楚得很——就是一些“所謂教育家也者”:

他們最愛咬文嚼字,他們最愛鑿四方眼兒。他們開口便要分別怎樣是文,怎樣是語;什么是官話,什么是方言;哪個字是文體絕對不用的,哪個字是語體絕對不用的;國語文法應該怎樣規(guī)定,國語詞類應該怎樣限制;文雅了又不好,俚俗了又不好(如只許用“的”,用了“之”就說太文了;只許用“頭”,用了“腦袋”又說太俗了);歐化了又要反對,民眾化了又要反對……

錢玄同主張,國語應“活潑、自由、豐富”,而要致此效果,就得兼容并蓄:“采自活語,方能活潑;任意采之,斯乃自由;什么都采,然后豐富?!狈窖浴⑼庹Z乃至文言,不拘一格,皆在采獲之列。似“教育家”們這般“違反自然、縛手縛腳”,當然令他生氣。

錢玄同多次批評,“現(xiàn)在那種頂著國語統(tǒng)一的大帽子來反對土音方言的議論,高談平民教育而完全不顧——甚而至于要排斥民眾的活音活語的見解”,比“守舊”言論“更要不得”。此時新舊對決勝負已定,舊派已不足為慮,新派中的教條言論,反有成為一種新專制的危險。錢氏對“所謂教育家”的反感,其故在此。劉復更指出,不要“把統(tǒng)一國語的‘統(tǒng)一’,看做了統(tǒng)一天下的統(tǒng)一”。后者的目的是“削平群雄,定于一尊”,但語言有其“自然的生命”,不能用人力“殘殺”?!拔覀儽夭荒苁篃o數(shù)種的方言,歸合而成一種的國語;我們所能做的,我們所要做的,只是在無數(shù)種方言之上,造出一種超乎方言的國語來?!敝钡?0世紀30年代中期,林語堂用吳語撰文,大張“方言文學”的旗幟,理由也還一樣:“為啥要提倡方言文學?……為只方言自身本來與啥個國語嘸不分別,像煞楚霸王與漢高祖,成則為帝,敗則為賊。但是因為漢高祖一旦為帝便要尊孔,不敢勒浪儒家帽子頭上撒泡尿,失脫不少沛郡無賴本色,實在可惜……還是方言俗語來得靈活?!边@些理由都超出了實用考慮,而與新文化運動提倡個性、反對專制的價值取向有關。

盡管多數(shù)新文化運動領袖都支持方言和方言文學,但還沒有激進到主張以方言代國語的地步;有之,則是孫伏園(1894—1966)。孫氏預言,隨著國語統(tǒng)一和中國字拼音化的發(fā)展,將來“必有革新派起來,主張以各地方言代替國語,又必有今日被人認為洪水猛獸的國語運動中的末代子孫出來拼死地反對,但到底還是反對不了”。那時“京語一定自成一種文字,取得國語的七八分遺產(chǎn),相對于今日之意大利文字;豫、魯分得的遺產(chǎn)較少,只相當于今日之法、比;長江流域更少,仿佛今日之英、美了”。這全靠中國字拼音化之力。因為一旦拼音文字成功,“用拼音文字代替拼音文字”(意為用一種方言的拼音文字代替國語拼音文字)就很容易了。屆時“無論你怎樣主張一國必須有一個統(tǒng)一的國語,一世界必須有一個統(tǒng)一的世界語,理論上怎樣充足,事實上怎樣便利,但于方言文字的發(fā)展仍然是無礙的”。由此看來,“現(xiàn)在”提倡方言文學還“太早了”,因為方塊字還沒有廢,“方言文學與非方言文學其間的差別到底有得了多少,還不是就是那么一回事嗎?”

前排左起:周建人、許廣平、魯迅;后排左起:孫福熙、林語堂、孫伏園

前排左起:周建人、許廣平、魯迅;后排左起:孫福熙、林語堂、孫伏園

孫伏園的思路是:西人是先有統(tǒng)一的拉丁文字,再有寫方言的白話文。因此,把文言比作拉丁文實非其倫:“拉丁文在歐洲所以漸漸失去勢力,緣故是各地的語言都自己成功文字,漸漸的取拉丁文的地位而代之了。但是這件取而代之的事,里面含著一個重要分子,便是以多代一?!倍谥袊?“文言文的地域是十八省等等,白話文的地域何嘗不猶是十八行省等等。所以,以白話文代文言文,止是以一代一”,還不是“各地中國人自己所有的語言文字”。若“用語言學上循序漸進的步子來衡量”,文言和白話其實“同站在一個階段上”,尚不能與“英、法、德、意各語代替拉丁文”相比。因此,“現(xiàn)在我們的路只有一條,就是趕緊把我們的文字改成與歐洲的拉丁一樣”;及至“以拼音文字統(tǒng)一全華”之后,再“用北京語、齊魯語、江浙語、閩粵語代替”之,那才是真正的進步。

孫伏園似乎完全沒有考慮到,“英、法、德、意各語代替拉丁文”的過程,也是天主教世界的分裂和歐洲諸國民族主義興起的過程,與中國民族主義重在國內(nèi)統(tǒng)一的立場截然相反。事實上,按照他的看法,國語運動的終極目標倒成了語文的分裂而非“統(tǒng)一”。好在大多數(shù)論者并不這般食洋不化,跟從西人亦步亦趨,而是希望同時維持“多”和“一”的平衡,既不是“以多代一”,也不要“以一代多”。

1920年,張士一提出:統(tǒng)一國語的辦法有兩種。第一種是“把各處的方言都改變一些,使他們趨于折衷,成為統(tǒng)一”;第二種則“不求改變方言,只求個個人除了方言之外,還能說第二種同一的語言”。在張士一看來,第一種辦法只能造成一種“混合語”,不能真正實現(xiàn)語言統(tǒng)一;可行的是第二種辦法。他的理由是,方言根植于社會,“壽命很長,難死得很;要強制去消滅他,或是改變他,是做不到的”;但一個人“學習第二種語言”卻是可能的。其時張氏正和胡適、錢玄同、劉復等就國語的語言標準問題進行大辯論(參看第七章),后幾位都是所謂“混合語”的支持者(后來有所改變,那是另一回事),但他們對于方言的態(tài)度則并無分歧。張士一所提出的,實際是國語與方言并行的“雙語”制。而這也是周作人的想法:在“統(tǒng)一的國語之下必然仍有各地的方言”,要解決它,“只須國民于方言以外必習得國語”即可,好在這本身“并不是什么難事”。

黎錦熙

黎錦熙

1926年年初,由一批國語運動積極分子倡議,北京、上海、廣州等地召開了“全國國語運動大會”。在黎錦熙起草的《全國國語運動大會宣言》中,“國語統(tǒng)一”和“國語普及”被確定為國語運動的“兩大宗旨”,它們各自又包含兩個層次:“國語統(tǒng)一”兼有“統(tǒng)一”和“不統(tǒng)一”兩面,“國語普及”也兼具“普及”和“不普及”兩面。該宣言強調(diào):“國語統(tǒng)一,并不是要滅絕各地的方言?!狈窖圆坏凇笆聦嵣喜荒軠缃^”,在“文學上”亦有其獨特“價值”。從國語統(tǒng)一的主要途徑看,在教育方面,受義務教育的兒童應學會國語,“僻陋的農(nóng)村、不交通的鄉(xiāng)鎮(zhèn)”可以不說國語,但必須“能夠?qū)懙贸霰硎緡Z的拼音文字,能夠讀得懂一切國語的書”,此即“統(tǒng)一”。一般平民則“不必一定要學習標準的國語”,可以用注音字母書寫其方言,此是“不統(tǒng)一”。在文學方面,“國語的文學”是“統(tǒng)一”的,民間文學則可使用方言,以保持其“真相大明精神活現(xiàn)”,又是“不統(tǒng)一”的。“總而言之,統(tǒng)一的國語,就是一種標準的方言;不統(tǒng)一的方言,就是許多游離的國語。各有用途,互相幫助,這就叫‘不統(tǒng)一’的國語統(tǒng)一?!?/span>

文章雖出自黎錦熙之手,但既題為“大會宣言”,自應代表會員共識。從國語文學運動初期的“不注重統(tǒng)一”,到將“不統(tǒng)一”明定為“宗旨”,國語運動保護方言的意識愈益自覺,歷歷可見。

“雙語”構想獲得了多數(shù)語言學家的認可。20世紀40年代,羅常培曾在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的一次常委會上提出:“國語務求統(tǒng)一,應該全國一致推行國音國語,不必再顧方言。”吳稚暉當即反駁:“方言是自然存在的,即使將來國語通行全國,而各地方言仍會在各地老百姓嘴里應用,決不會歸于消滅。”1946年,呂叔湘聲明:“咱們提倡國語,可不是要消滅方言。”王力則提出“提倡國語,擁護方言”的口號,不但不“消滅”,還要“擁護”之,態(tài)度更為積極。1959年,趙元任在臺北講演,也還是堅持國語運動的初衷:

推行國語最后目標是否應達到一國一語之程度?一國一語看怎么講,全國人人都能用國語,這是一個標準。還有一種就是全國人人都不用鄉(xiāng)語,這又是不同的問題。第一種是我們應該努力求達到的,并且我相信能夠達到。第二種不但不可能,也沒有必要,也沒有好處。

現(xiàn)在讓我們再一次回到中國字拉丁化運動。如前所述,中國字拉丁化運動者指責國語運動“強迫”各地民眾放棄自己的語言去學習國語,實際就是文化上的“侵略”和“獨裁”。他們主張制訂拼寫方言的“拉丁化新文字”方案,提倡通過各地方言的自然發(fā)展、融合而形成一種“共通語”,在此過程中,必須保障所有方言都應有“均等的機會”去“參與”“共通語”的創(chuàng)造,以貫徹“民主”原則(參看第七章、第八章、第十章)。

《國語周刊》

《國語周刊》

但問題是,國語運動本無打壓方言之意,對于這種政治先行的批判當然不服。1932年9月,何容用筆名在教育部國語統(tǒng)一籌備委員會主辦的《國語周刊》上發(fā)表了一篇文章,指責左翼人士“把國語統(tǒng)一的意義,看得太死”,唯恐其“妨害了,或阻止了,各地方音的發(fā)展”。其實,“‘國語統(tǒng)一’并不是‘中央集權’,多少倒有點像‘分治合作’或者‘均權主義’”。國語運動不但不會消滅方言,而且提倡各地方言“盡量發(fā)展”,亦努力“吸收”某些方言成分。

不久,黎錦熙又專門為此寫了一篇文章,題為《國語“不”統(tǒng)一主義》,先在北平《文化與教育》旬刊連載三期,之后又由《國語周刊》分兩期轉(zhuǎn)載,國語運動方面對它的重視,可見一斑。其實,此文不過是對《全國國語運動大會宣言》宗旨的重申而已,其中有一大段根本就是原文照錄。但這篇文章更具針對性:首先,在《全國國語運動大會宣言》中,“不統(tǒng)一”只是國語運動兩大宗旨中第一個宗旨里的一個層次,此處則正式升華為一種“主義”,且以文題方式表示,重要性明顯上升;其次,文章舉出教育部頒布的有關法令中的不少條目,指出它們都是根據(jù)“不統(tǒng)一”原則確立的,表明這主張已見諸行事,絕非空言;最后,文章在結尾處強調(diào),“‘國語統(tǒng)一主義’,為的是全民族精神之團結;‘國語不統(tǒng)一主義’,為的是各地方特性之利導”,將“統(tǒng)一”和“不統(tǒng)一”的關系揭示得更清晰。對比兩篇文獻可知,這層意思乃《全國國語運動大會宣言》所未言,十有八九是在與中國字拉丁化運動交鋒過程中發(fā)揮出來的。

中國字拉丁化運動的醉翁之意本不在酒,黎錦熙等人的辯白自然無用。不過有一點是很清楚的:無論是中國字拉丁化運動,還是國語運動,大家其實都反對廢止方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