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歷史的時候,我們經(jīng)常會讀到一個這樣的說法:“皇上(朝廷)的原意都是好的,就是下面的歪嘴和尚把經(jīng)念歪了?!?/span>
這個話有兩層意思,第一層是為皇上說話,表明皇上都是愛民如子的好皇帝,頒布的旨意都是沒有錯的;第二層意思則是指責下面的官員,認為他們?yōu)榱俗约旱乃嚼崆嘶噬系拿酪?,在?zhí)行的時候損害了百姓利益。
這話有沒有道理呢?應該說,有一定道理。在不少時候,這個說法確實與實際情況有相符之處,在歷史上確實有很多貪官污吏打著朝廷的旗號中飽私囊、盤剝百姓,不管朝廷頒布什么法令,他們都能從中找到牟利的辦法。
這種情況甚至讓有的官員認為朝廷啥事不干,可能反而對百姓更好。
但另一方面,皇上是不是就真的愛民如子,毫無責任呢?恐怕也不是。
那些暴戾貪婪荒淫無度的皇帝咱們就不討論了,就說那些想把事情干好的皇帝吧,他們的原意是不是就真的都好呢?
例如歷史上著名的宋神宗,他用王安石進行變法,一心富國強兵,應該講原意是很好的。可是王安石的變法政策一推行起來,卻發(fā)現(xiàn)問題多多,一些貌似利好百姓的政策,最后卻讓百姓吃了更大的虧。
例如青苗法,原本的政策設計是由官府向農(nóng)民放貸,利息比民間的高利貸為低,這樣農(nóng)民在青黃不接的時候可以得到低息貸款,等到莊稼收成了再行歸還,說“原意是好的”,應該沒有問題吧。
但問題是,宋神宗和王安石的“原意”不僅僅是幫扶青黃不接的農(nóng)民,他們還有一個“原意”,就是增加國庫收入。
也正是因此,地方官員在推行青苗法的時候,也是有kpi的,要考察放貸和回收的數(shù)字的。放出去多,收回來也多,才算是有政績,不然你說我們這地方老百姓過得很好,不需要借貸,那你等著貶官好了。
而一般來說,需要進行借貸的農(nóng)民是比較有限的,畢竟官府放貸的利息也不低。
對于執(zhí)行新法的地方官員來說,就會面臨一個選擇題:究竟是幫助農(nóng)民重要,還是完成朝廷的kpi重要?
對于絕大部分官員來說,他們毫無疑問會選擇后者。于是,各地推行青苗法的過程中就出現(xiàn)了許多強行攤派的現(xiàn)象,明明不需要貸款的人家,也被迫背上了高息貸款。加上有些官員又趁機私自加派,百姓的負擔自然也就更重了。
所以,我們說“皇上的原意是好的”這個話,有時會包含了一個悖論,那就是皇上的“原意”,有時候是自相矛盾的,既要又要的。而官員在執(zhí)行的時候,很自然就會根據(jù)自己的利益取向,去選擇執(zhí)行“既要”還是“又要”。就像青苗法既要照顧農(nóng)民,又要保證收入,那么地方官員當然是選擇保證收入了。
王安石變法之所以失敗,當然有很多原因,而這種政策內(nèi)在的矛盾,恐怕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吧。